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_第1页
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_第2页
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_第3页
全文预览已结束

下载本文档

版权说明:本文档由用户提供并上传,收益归属内容提供方,若内容存在侵权,请进行举报或认领

文档简介

1、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 文号:交通部、外经贸部令2001年第9号 发布机构:交通部、外经贸部主题词:发布时间:2025-08-08 生效时间:2025-08-08 浏览次数: 126【大 中 小】【我要纠错】【保护色】 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2025-08-08  交通部、外经贸部交通部令2001年第9号)第一条   为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对外开放和健康发展,规范外商投资道 路运输业的审批管 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2、  外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道路运输业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业包括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搬运装卸、道路货 物仓储和其他与道路运输相关的辅助性服务及车辆维修。 第三条   允许外商采用以下形式投资经营道路运输业: (一)采用中外合资形式投资经营道路旅客运输; (二)采用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形式投资经营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搬运装卸、道路 货物仓储和其他与道路运输相关的辅助性服务及车辆维修; (三)采用独资形式投资经营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搬运装卸、道路货物仓储和其他 与道路运输相关的辅助性服务及车辆维修。 本条第(三)项所列道路

3、运输业务对外开放时间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主管部 门和交通主管部门另行公布。 第四条   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的立项及相关事项应当经国务院交通主 管部门批准。 外商投资设立道路运输企业的合同和章程应当经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条   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应当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道 路运输发展政策和 企业资质条件,并符合拟设立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所在地的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道路运输 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投资各方应当以自有资产投资并具有良好的信誉。 第六条   外商投资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业务,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4、#160; (一)主要投资者中至少一方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从事5年以上道路旅客运输业务的企业 ; (二)外资股份比例不得多于49%; (三)企业注册资本的50用于客运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造; (四)投放的车辆应当是中级及以上的客车。 第七条   设立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向拟设企业所在地的市( 设区的市,下同)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包括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规模、期限等; (二)项目建议书; (三)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 (四)投资者资信证明; (五)投资者以土地使用权、设施和设备等投资的,应提供有效的资产评估证明; (六)审

5、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拟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除应当提交上述材料以外,还应当提交合作意向书。 提交的外文资料须同时附中文翻译件。 第八条   外商投资企业扩大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运输业,外商投资道路 运输企业扩大经营 范围或者扩大经营规模超出原核定标准的,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拟合并、分立、迁移和变 更投资主体、注册资本、投资股比,应由该企业向其所在地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 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四)外商投资企业立项批件复印件; (五)资信证明。 第九条   交通

6、主管部门按下列程序对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和变更 申请进行审核和审批: (一)市级交通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本规定提出初审意 见,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 (二)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本规定提出审核意 见,并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自收到前项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符合规定的,颁发立项批件或者变更批件;不符合规定的,退回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 说明理由。 第十条   申请人收到批件后,应当在30日内持批件和以下材料向省级 对外

7、贸易经济主管部门申请颁发或者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一)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合同、章程(外商独资道路运输企业只需提供章程); (四)董事会成员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简历;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六)投资者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证明文件及资信证明文件; (七)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省级对外贸易经济主管部门对上述材料初审后,将申请材 料和初审意见报国 务院对外贸易经济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部门。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部门 收到申请材料后,在4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书面决定,符合规定的,颁发或者变更外商

8、投资 企业批准证书;不符合规定的,退回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申请人在收到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应当在30日内持 立项批件和批准证 书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申请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工商登 记后,方可按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   申请人收到变更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应当在30日 内持变更批件、变更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其他相关的申请材料向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   申请人在办理完有关手续后,应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9、外 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以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影印件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取得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批件后18个月内未完成工商 注册登记手续的,立项批件自行失效。 第十六条   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12年。但投 资额中有50以上的资金用于客货运输站场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营期限可为20年。 经营业务符合道路运输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且经营资质(质量信誉)考核合格的外 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申请延长经营期限,每次延长的经营期限不 超过20年。 第十七条   申请延长经营期限的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在经营 期满6个月前向企业 所在地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上报企业经营资质(质量信誉)考核记录等有关材 料,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商对外贸 易经济主管部门后批复。 第十八条   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歇业或终止,应当及时到国 务院 交通主管部门、对外贸易经济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九

温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 3. 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评论

0/150

提交评论